2019年06月16日,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穆远征教授在我所乔迁庆典仪式上,代表湘潭大学法学院与我所签订《合作共建实习基地协议》,确定我所为“湘潭大学实践教学基地”。
2019年07月09日,湘潭大学法学院十余名实习生来到我所开始为期四十余天的实习生活。上午十点,我所在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实习生座谈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张淋淋律师主持,律所主任刘兴华律师、刑事部负责人马逗律师、法律顾问与非诉事务部负责人何奎、潘蓉律师等代表律所管理层出席本次会议。
会上,张淋淋书记为实习生介绍了我所的创办历史、业务开展、人员构成等基本信息以及我所的实习生培养方案,对实习生提出要求,希望学生们在实习期间积极主动学习,强化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争取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能有所得、有所获。刘兴华律师特别强调大家调整思想观念,要遵守律所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好个人和所在学院的良好形象,积极主动投身到具体的法律实践活动中去。马逗律师、何奎律师也希望大家在实习过程中认真负责把每一项工作做好,通过本次实践,加强对法律实践技能的掌握,加深对法律职业的理解与认知。
会后,我所为每一名实习生指定了专门的指导律师,通过一对一指导使实习生们更快融入律所各大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同时,通过微信群、实习日记等加强实习生与律所律师的交流。实习期间,我所将采取多重举措,切实保障每一位实习生都能切身参与到具体的律师执业活动中去,真正有机会接触实践中鲜活的案例,通过实习掌握最基础的法律运用技巧,填补他们在实务方面的空白,为他们学习生涯留下浓重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