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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市律协银专委三次会议暨《民法典》学习交流会在我所成功举行

2020-09-10 浏览:765次
9月4日下午14:30—18:00,第五届长沙市律协银行与类银行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专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暨《民法典》学习交流会在我所多功能会议厅成功举行,长沙市律协党委委员刘兴华律师(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主任)、银专委主任何敬上律师(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高占国律师(湖南恒昌律师事务所主任)、谭硕律师(湖南晟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淋淋律师(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特邀嘉宾姜绚丽律师(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以及全体银专委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银专委副主任张淋淋律师主持,市律协党委委员刘兴华律师向本次会议致欢迎辞,他表示银专委本次会议主题定为《民法典》对金融行业的影响意义重大,大家可以通过学习讨论,增强业务交流与沟通,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并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张淋淋律师在简要介绍金厚所概况之后,宣布会议正式进入分享环节。
     
 
  首先进行分享的是何敬上律师,主题是“保理合同”章节立法基础与法理渊源,他从保理市场简史引入,阐述了国际保理、国内银行保理到国内商业保理的发展概况,梳理了《民法典》颁布之前的保理行业管理体制与立法概况,介绍了国外保理合同立法概况,将《民法典》颁布前的代表性判例推出与各委员们进行了广泛探讨,最后分享了关于《民法典》将“保理合同”作为有名合同规定的意义:统一案由及裁判规则,完善“民事诉讼法学”之“诉的合并” 理论,促进保理行业健康发展。
 
  谭硕律师分享的主题为:浅析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新规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从《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国家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到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新规的出台,通过新旧法对比阐述了新规对于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社会放贷组织、融资租赁公司及保理公司的适用性及影响。最后他指出利率保护是一柄双刃剑,是公共利益的平衡。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更为重要的是需思考如何加强风控、合规制度建设,在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降低的新常态下,加强信审、降低不良率可能才是真正的长远生存之道。
    
 
  高占国律师分享了《九民纪要》及《民法典》视角下的银行担保实务,他从担保的类型、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民法典》与现行担保法律规范的衔接三个方面对担保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括和梳理,通过《民法典》中关于抵押的规定,进行了新旧法对比;紧接着剖析了连带责任保证要点及如何进行风险防控;最后,探讨了《九民纪要》下的公司对外担保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通过案例进行以案说法。
    
 
最后进行分享的是特邀嘉宾姜绚丽律师,分享主题:律师如何高效处置不良资产——以房抵贷为视角。首先通过大数据分析得出未来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前景广阔,但是目前通过诉讼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案件的常规思维费时耗力,非最优路径,她提出通过植入”赋强公证”工具,达到在前端放贷时对债权债务做基础确认,给债务人以压力加快处置进程;她认为正常法拍途径是最终路径,需要同时进行债务化解四部曲:债权转让、风险转移、寻找买家、快速推进法拍,实现资产处置各渠道的全连接,充分利用工具减少不良资产处置的时间成本,充分利用渠道化解不良资产的风险,从而达到高效处置目的。

 
  四位主讲都在分享中穿插了互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纷纷发表看法、碰撞交流,转眼间近四个小时的分享交流会也已接近尾声,张淋淋律师作为银专委副主任对本次会议做了简短总结,他说法律服务必须要深入服务一线,才能真正有所收获,通过交流会,不断进行理论碰撞、实务分享,共同进步,希望银专委越来越好。
  最后与会人员亲切合影留念,分享交流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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